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健立案侦查
   作者: 2016-09-05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2016年8月18日,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大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成都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何健(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立案侦查。2016年8月19日,大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何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邮编:610031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访问量 Web Page Coun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