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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长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07-0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日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杨长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长清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长清利用担任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建及贷款审批、核销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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