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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恩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07-0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日前,四川省德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恩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恩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恩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恩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程招投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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