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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任家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11-2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家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管辖,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已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家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任家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家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进入东汽公司、签订合同及货款回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任家福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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