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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钟长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11-2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钟长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长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钟长鸣,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长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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