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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雪鸿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11-2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雪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雪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雪鸿,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雪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申领、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企业上市环保核查、业务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款;另滥用职权,违规核发、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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