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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兵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7-12-2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兵,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为工程承建单位计算赶工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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