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永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范永政,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永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业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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