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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赵琪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8-01-1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赵琪(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赵琪,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旧城改造缓交减免土地办证费、电站经营权竞拍、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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