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8-05-07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原调研员杨波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什邡市人民检察院侦査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什邡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波,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杨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邮编:610031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访问量 Web Page Coun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