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新闻发布会
网上咨询
通知公告
工作报告
预决算
“三公”经费
阳光检务
省院简介
重大部署
机构职能/人员
领导班子
资料信息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
重大案件查办情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罗熙等人批准逮捕
作者: 2018-05-07 新闻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近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罗熙恶势力团伙案的罗熙、
罗志川
、何北川、罗小锦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该团伙案的何勇、
何泽旭
、
徐川
、
李东阳
、
谢斌
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该团伙案的犯罪嫌疑人
张德超
批准逮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邮编:610031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