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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龙小强决定逮捕
   作者: 2018-06-08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龙小强(正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龙小强决定逮捕。经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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