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新闻发布会
网上咨询
通知公告
工作报告
预决算
“三公”经费
阳光检务
省院简介
重大部署
机构职能/人员
领导班子
资料信息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
重大案件查办情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许飞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2018-06-20 新闻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日前,德阳市水务局原局长(正处级)许飞地涉嫌受贿一案,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飞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许飞地,听取了
其
辩护人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许飞地利用其先后担任绵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绵竹市委副书记,德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邮编:610031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