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芦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芦忠,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芦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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