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本林(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本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本林,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本林利用其先后担任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镇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以及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