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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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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春同志事迹简介
秦永春,男,土家族,现年43岁,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法医师,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二处主诉检察官、副处长。2008年被省检察院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2010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11年被成都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12月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系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聘任的首批教师之一。
秦永春同志精于业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无一错案。纠正侦查部门定性不准确案件40多起;办案注重细节,深挖余罪漏犯80多起30多人。他勇担疑难复杂案件,成功起诉了多件公安部挂牌督办和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他曾多次面临威胁和利诱,甚至被近距离跟踪长达数月,但他从未退缩或动摇,始终坚守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底线,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他心系群众,办案过程中主动公布自己的手机,并加入受害群众QQ群与他们沟通。
他不仅善于总结经验,而且乐于分享经验。他曾受邀为有关单位组织的刑侦骨干培训班授课,多次为全省基层检察人员轮训班(公诉业务)授课,是全省检察系统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检察教师。
特点概括:他是严丝合缝法医学鉴定人,亦是火眼金睛的公诉办案人,他用办案的激情渲染检察事业的多彩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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