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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
陈传少同志事迹简介
陈传少,男,汉族,现年5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剑阁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一级检察官。2011年,获中央政法委表彰“优秀党员干警”。2013年和2014年,先后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被四川省文明办评为“四川好人”。
从检22年,他长期工作在改造在押人员第一线,挽救了无数在押人员,即使身患肾癌、肺病、胃病等多种疾病,被病魔推到了生死边缘,仍乐观坚强,微笑工作。他敢于监督,忠实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无论是提押手续不全,还是刑期计算有误,他都有错必纠,先后纠正判决刑期错误6人。他倾情帮教,运用热心、细心、耐心、真心“四心”工作法,帮教、感化在押人员。通过“亲情电话”帮助在押人员与家人互报平安;通过“亲情短信”帮助在押人员儿子顺利考上理想的大学,感化其积极配合办案;通过“亲情助学”教育挽救涉罪青年改过自新,重归社会;通过“亲情探望”帮助在押人员为80岁老母庆生,让老人乐享天伦。虽然生活窘迫,但他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在监所检察岗位上默默奉献。
特点概括:陈传少:敢于监督,坚守正义;倾情帮教,寓情于法;乐观坚强,微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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