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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
鲜丽同志事迹简介
鲜丽,女,汉族,1970年生,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被甘孜州委、州政府评为群众工作先进个人。
在13年的基层检察生涯中,鲜丽同志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每遇重大、疑难自侦案件,都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和干警们翻山越岭、昼夜奋战,抓逃犯、找证人。率领干警多次深入案发地召开“不起诉现场会”、“不逮捕现场会”,锐意创新的办案模式在甘孜藏区推行“阳光检务”工作中成为了 “敢吃螃蟹的第一人”。
调泸定工作三年来,鲜丽同志为群众办实事270余件,解决实际困难160余个,化解矛盾纠纷80余起。70余篇共5万多字的民情日记详细记录了160户结对认亲村民的基本情况、困难诉求和帮扶进展。“鲜检、鲜姐、鲜孃孃、鲜妈妈……”不同的称呼不断拉近着她和群众的距离,群众把她当亲人,她把群众当家人。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在“四川省检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了事迹报告。
高度概括特点的话:心无邪念擎正义,坚守雪域书忠诚。情系百姓知冷暖,至诚至爱写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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