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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恩阳:开启“大部制”工作模式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 2017-03-0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初,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正式开启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工作模式,为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搭建了基础平台。

  

  一是强化改革思想认识

  为顺利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工作,2月14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家洪主持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他指出,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员额检察官成为办案主体,推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是在充分考虑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和队伍结构现状,广泛借鉴兄弟检察机关成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报经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同意和院党组深思熟虑后作出的重大决定,希望全体干警深刻领会院党组的良苦用心,充分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确保全院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创新突破。 

  

  二是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制定了《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和工作要求。方案要求,要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完善职能配置,优化人员结构,确保职能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置精干,运转高效有序;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稳步实施;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发展趋势的内部职能和机构设置,凸显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着力构建有利于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机构体系。 

  

  三是合理整合资源配置

  根据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的职责,将原有的12个业务机构整合成1局3部,分别是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业务管理部;将原有内设综合部门整合成2部1组,分别是政治部、检务保障部、纪检组(监察科)。同时,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改革相配套的案件管理、队伍管理和党建管理机制,使“大部制”与检察官办案责任、案件统一管理等机制形成合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四是着力压实员额责任

  为着力压实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政治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结合院情实际,制定了《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考核管理若干意见》、《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了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管理体系。同时,建立了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分别与员额检察官签订了《办案数量质量评比考核目标责任书》,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评比,将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纳入年终考核评比范围内,年终考核评比时,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自动退出员额,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员额检察官进出机制。 

  截止目前,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工作已完成,员额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均已到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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