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8 作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全面发展,四川省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及优秀单位创建评选活动。近日,评选出以检察文化内涵深刻、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的成都市高新区院等21个基层院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出检察文化工作积极主动、富有特色、成效明显的古蔺县院等14个基层院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单位。
四川省院要求各示范及优秀单位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全省各地检察机关要向示范及优秀单位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掀起检察文化建设新高潮。
四川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1个):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荣县人民检察院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
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名山县人民检察院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单位(14个):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罗江县人民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隆昌县人民检察院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宜宾县人民检察院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甘孜县人民检察院
甘洛县人民检察院
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