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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四川检察进行时(四)
时间:2024-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喜德县检察院

联合16个部门共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衔接机制





喜德县检察院在四川省检察系统帮扶凉山工作队的协助下,着力创新利民惠民举措,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共青团等16个部门共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衔接机制,并召开座谈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喜德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及分工、救助衔接和制度保障,要求各协议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平等协商,形成合力,保证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意见》要求,建立喜德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纳入档案的救助对象开展案后常态化回访,及时跟进救助后风险评估与社会效果评估,保障救助政策落实到位,申请人困难解决到位,潜在风险发现评估到位。


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

揭牌成立“爱特检合”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中心





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揭牌成立“爱特检合”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中心。“爱特检合”的“爱”指爱护、维护,“特”指特定群体,“检”指检察机关,“合”兼有联合协作与圆满之意;“爱特”兼有爱护、维护特定群体权益之意,“检合”指检察机关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形成合力保护特定群体权益。该中心围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把“四大检察”与行政职权、社团组织功能进行有效衔接,让特定群体享有一站式解决各类诉求的便利。


该院与区法院、民政、妇联等17个行政单位、群团组织会签《关于成立“爱特检合”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中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探索细化分工与职责。针对涉特定群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及社会影响较大或者新型侵害特定群体利益的问题,由保护中心组织联络成员单位同步开展联合协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盐边县检察院

召开公开听证会 溯源治理“飞线充电”





盐边县检察院就办理的电动车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居民代表共同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情及听证事项,并逐一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行政机关表示下一步将对小区电动车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进行整治,并开展溯源治理。最后,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见的做法予以肯定;建议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倡导规范充电、安全充电;建议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上保证安全。会后,盐边县检察院综合听证会上的各方意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


巴中市恩阳区检察院

与区烟草专卖局会签机制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巴中市恩阳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召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区烟草专卖局介绍了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就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就防范和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快查严惩等方面达成共识。


双方会签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双方工作目标,就加强监管、畅通举报途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宣传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旨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长效机制,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禁烟防线。


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

举办“携手护青苗 合力助成长”专题培训班





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为全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者开展主题为“携手护青苗,合力助成长”的专题培训班。龙马潭区各街道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妇女儿童维权业务负责人、区级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区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妇女儿童工作者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龙马潭区检察院“纳爱·春雨”团队检察官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了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特点和成因,并对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等方面开展具体讲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妇女儿童工作者们纷纷表示,这场专题讲座干货满满,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呵护祖国的“青苗”茁壮成长、培育祖国的“花朵”美丽绽放。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

与区法院会签机制 实现检察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效力共同确认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关于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共同确认的工作办法(试行)》,聚焦检察和解协议效力和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问题,赋予执行监督案件中检察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并直接作为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的依据,实现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的无缝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了检察和解协议在执行工作中的效力和地位问题,有效推进检察和解和执行工作衔接配合,在推动执行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破解执行难问题注入了检察力量。



该《办法》为以检察和解推动定分止争、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截至目前,旌阳区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托该《办法》对5起涉民生、涉企非诉执行案件促成和解,涉及金额120余万元,旌阳区法院依据检察和解协议对相关案件作结案处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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