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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检察机关跑出加速度,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罂粟壳、地沟油、僵尸肉、毒米线……食品安全乱象屡屡刺疼人们的神经,已成为现在众多民生问题的重灾区。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着力开展护航食药安全的专项活动,捍卫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并以“加速度”在公益诉讼工作探索道路上不断前行。
  专项活动重拳出击食品安全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后,成都市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公益诉讼,成都检察在行动”公益诉讼整体推进活动。成都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对接侦监、公诉等刑检部门,排查涉及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的刑事案件,积极挖掘可能在成都市范围存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成都市多个区市县存在食药领域刑事案件判决后,行政机关没有依法作出吊销相关证件或禁止其继续从业的情形。被判缓刑或刑满释放人员继续从事违法食品药品经营,已成为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遂将食品安全领域作为检察机关公益维护的主要发力点,充分发挥“护航食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重拳作用,集中办理一批危害舌尖安全的案件。
  大邑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王某某、殷某某、吕某某、邱某某等六人因在其经营食店内使用大量的“罂粟壳粉”、“硫酸铝铵”等被判处刑罚后,还在继续从事违法售卖。大邑县检察院于2017年10月向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6份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10天后,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已采取措施吊销涉案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相关许可,并将其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黑名单。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共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立案5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检察机关审查处理结果24件,督促行政机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4 家,列入食品从业黑名单的人员19人。
  公益维护升级网络“外卖”
  2017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核心要义和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药领域公益案件办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都市检察机关针对成都市网络餐饮行业迅速发展的情况,在2018年春节前夕这一特殊时间点,为保证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全面排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履行对外卖平台的监管职责中存在的怠于履职行为。
  成都市检察机关发现“饿了么”、“美团”、“大众点评”等外卖平台上,部分在当地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商户,未根据国家食药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便上网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或者在网络餐饮经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办法》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进行公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进行查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2018年春节假期前,各区县检察院共发现网络餐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立案27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5件,市检察院向市食药监局提出工作建议,建议其在成都市范围全面清理此类情形。其中,武侯区检察院共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商户26家。彭州市检察院实地调查,走访网络餐饮服务商户,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0余家证照不齐全的商户从各大网络外卖平台下架,并且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地未依法备案而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外卖服务的网络餐饮平台进行查处。双流区检察院督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283户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发送“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总部,并将继续对上述食品经营者的后续经营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有效防范网络食品消费安全风险。该案于2018年3月被最高检列为“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内外衔接确保专项监督实效
  内部联动。在“护航食药安全”专项活动中,成都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上下一体,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制定办案指引,明确查办点位和法律法规,成立食药专项工作小组,适时跟踪督促专项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并参与案件办理。两级检察院公诉、侦监和民行部门共同研判案件线索,保证适用法律准确,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成都市检察机关统筹案件办理,做到“三个统一”:即文书制作统一,监督点位统一,监督时间统一。正是“三个统一”的精准发力,实现了成都市对食药安全维护由点及面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监督的局面。
  外部协作。成都市检察机关与食药监局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常态联系、协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掌握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状况,明确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公益维护中的不同职责,就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取证、信息互通共享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如大邑县院与该县市场监管局除了明确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协作外,还建立了检察机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信息向行政机关的反向移送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因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不畅而出现的问题。在个案办理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行政执法人员协助检察人员询问案涉个体户、企业,检察机关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以及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后持续跟进,协助行政机关开展执法检查,避免被吊销证件或者禁止从业的人员继续从事食药经营,防止已经下架的商户再次上网经营,充分保证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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