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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 2018-07-0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2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情况,播放全省检察机关“远离毒品·无悔青春——巡回庭审进高校”活动短片,通报毒品犯罪案件监督典型案例。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通报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说了什么了,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吧!

  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8万余件2.3万余人 提起公诉2万余件2.5万余人

  2016年1月至今年5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8万余件2.3万余人,同比上升29%和21%;提起公诉2万余件2.5万余人,同比上升33%和25%;批捕率和起诉率达86%和98%。

  针对成昆铁路沿线(四川段)贩(运)毒突出问题,雅安、凉山等地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成都铁路局共15家单位,建立“路地合作”综合治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机制。

  同时,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形成惩治犯罪合力,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的意见》,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环节的引导取证工作,共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引导取证26件(次)。

  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毒品犯罪案件监督立案337件373人,监督后已提起公诉292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追捕154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165人,防止了打击不力、放纵犯罪。

  营造良好的高校禁毒氛围 开展巡回庭审进高校活动

  针对高校学生涉毒违法犯罪问题凸显的问题,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联合省教育厅开展“远离毒品·无悔青春——巡回庭审进高校”活动。

  

  截至目前,四川省检察机关已开展巡回庭审活动35场,参与高校34所,接受教育师生达1.7万余人。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四川省检察机关精心选择容易发生在青少年身边、孩子们易受诱惑误入歧途的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毒、零包贩毒等案件开展庭审。选派优秀公诉人出庭,深刻揭示毒品及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以案释法、寓教于审,增强同学们抵制毒品的观念和决心。

  检察机关采用丰富的宣传形式,在活动现场展出禁毒图片,播出禁毒视频,发放禁毒资料,讲解毒品常识,有的还编演了禁毒话剧,组织了禁毒宣誓活动。阿坝、甘孜、凉山等民族地区还开展了禁毒双语宣传。

  

  重视凉山禁毒防艾 干警驻村整治毒品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毒品和艾滋病的重灾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凉山地区的禁毒防艾工作。

  2016年以来,凉山州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466件3243人,提起公诉2840件3664人。凉山州检察机先后选派24名干警到毒品危害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禁毒专职副书记”或“禁毒专干”,开展毒品原植物禁种、制毒窝点排查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近期,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全省检察机关选派了29名政治素质好、善抓禁毒防艾、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干警参加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

  在宣传方面,凉山州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编制《阿依的太阳》等禁毒题材微电影、小品和话剧,走进中小学校、彝家村寨,运用彝汉双语讲解毒品种类、危害和艾滋病防治知识。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开展“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积极参与重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毒品突出问题。

  会上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5起毒品案件监督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张廷宇贩卖毒品案

  2、龚如亮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

  3、卿立均、周健等9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4、李小双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抗诉案

  5、肖某贩卖毒品案

  

  答记者问:

  

  

  1.近两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有哪些新趋势?我们检察机关有些什么针对性举措? 

  答: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掌握的情况来看,两年来我省的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三大趋势:

  一是毒品类型多样化趋势,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我省毒品犯罪主要以贩卖、运输以传统毒品和制造、贩卖新型毒品为主。凉山州等地以贩卖、运输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为主,在成都及环成都地区以制造、贩卖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案件为主导类型。二是犯罪手段多样化趋势,网上与网下毒品蔓延相互作用。毒品问题加速向网上蔓延,不少毒品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播制毒技术、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聚众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快递物流渠道贩卖运输毒品逐渐成为常态。网上网下制贩毒网络更加错综复杂,发现和查控难度大大增加。三是涉案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以凉山州为代表,女性和未成年人被组织、利用实施毒品犯罪问题较为突出。部分稳定职业者涉毒人数不断增加。毒品犯罪活动向各领域蔓延。 

  检察机关针对三大趋势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积极起诉,有力指控,对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犯罪都形成高压态势。特别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引导公安机关积极发现、查清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开展查封、冻结、扣押;依法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最大限度打击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二是办理网络毒品犯罪办理时,积极在案件管辖、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上,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是积极参与禁毒委工作,肃整特殊人群外流贩毒,整治铁路沿线毒品问题。在开展预防教育工作中,将青少年和易感染人群作为重点对象。

  2.下一步,检察机关参与禁毒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国家禁毒委和省禁毒委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不动摇。下一步还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武装贩毒,垄断毒品市场的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落实禁毒职责,认真开展“两打三控”专项行动,对制造、贩卖毒品的源头性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制毒物品、吸毒人员加强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要求重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加强与本地禁毒委及其成员单位的执法协作及法律适用研究,着力整治外流贩毒、制贩合成毒品等突出毒品问题。主动融入彝区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着力指导凉山地区检察机关提升毒品犯罪案件质量,督导凉山开展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打好禁毒防艾攻坚战。

  三是做好对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省院包片地区禁毒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持续性、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社会综合治理。

  3.检察机关对于让高校大学生远离毒品有什么举措?

  答:当前,青少年涉毒形势日趋严峻。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预防教育已被纳入国家层面的工作范围,成为国家“6.27”工程的主题。检察机关充分关注到这一特殊群体的毒情形势,一方面对利用、引诱、教唆学生涉毒犯罪,向学生出售毒品,在校园内进行涉毒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增强震慑效果;另一方面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力争做到从小学到大学的全覆盖,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侵袭,努力创造“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良好环境。

  从高校大学生自身而言,远离毒品更要切实做到:一是认清毒品危害,决不能因为好奇而尝试第一口毒品,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听信任何吹嘘毒品好处的谎言。科学实验表明,吸食毒品没有不成瘾的,只是成瘾的时间长短因个体差异有所不同。要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在毒品的引诱面前不为所动,不慕虚荣、不赶时髦、不求刺激、不贪享受。三是谨慎交友,谨慎选择娱乐场所,对可能出现毒品的场合避而远之,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四是提高警惕,远离有吸毒、贩毒违法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司法机关。

  4.检察机关对凉山州禁毒防艾工作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凉山州两级检察院勇于担当、忠诚履职,积极融入本地党委政府禁毒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一是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对毒品犯罪分子快捕快诉。注重督导侦查机关加大对涉案财物的追查力度,严厉打击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提供制毒材料的行为。依法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二是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201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先后选派24名干警到毒品危害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禁毒专职副书记”或“禁毒专干”,治毒、治愚、治贫并举,大力开展毒品原植物种植、制毒窝点排查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派员参加禁毒委工作组,前往云南、新疆等地开展外流贩毒、特殊人群贩毒重点整治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应邀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兼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杨晓明等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华社四川分社、中新社四川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川记者站、法制日报驻川记者站、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电视台、SCTV-4、四川新闻广播、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天府早报、新华网、中青网、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网、凤凰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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