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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调研四川广元检察工作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强司法规范化和产权保护
   作者: 2017-06-14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显明一行到四川广元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与市、县(区)检察长及检察官代表座谈,并听取检察工作汇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广元市委书记王菲,广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齐鸿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议。

  

   

  

  上午,徐显明一行来到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参观了法治文化广场、控告申诉接待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办案接待中心,现场观摩办案流程,详细了解电子智能档案管理、未检办案区新型办案系统、来访人员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到达广元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徐显明详细了解了案件受理工作、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接待工作、干部待遇等情况。

  

   

  

  徐显明表示,广元是常来常新的地方,环境、人文、红色优势明显,后发优势明显,非常看好广元的未来。徐显明认为广元检察机关较好地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他指出,体制改革第一个特点是一定要进行顶层设计;二是体制改革必将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扩大公民诉讼便利、增加公民诉讼权力,确保司法人权得到保障;三是公权力与公权力之间也要相互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是按照四个目标来设计的,根本目的在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其更具竞争力、先进性和文明性。二是司法体制改革要聚焦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三是要着眼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四是调动内外部积极性,消除矛盾,减少改革阻力。徐显明说,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是一次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法治领域的展开,各级检察长要充分认识我们检察事业新的增长点。同时,要加强产权保护,保护产权就是保护我们的制度。保护我们的制度,就是保护产权拥有者对我们制度的信心。徐显明还就执法规范化提出三点要求: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不得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破坏法治形象;不得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涉案财物要依法规范处置,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王菲向徐显明汇报了广元市基本情况,特别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及司法体制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情况。王菲表示,市委对检察机关班子建设和“两房”建设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大力发展检察队伍建设,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提能力增激情”“严纪律转作风”“作表率强带动”为主要内容的三大行动,遵守“守纪律、守规则,讲活力、讲格局,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争先”为主要内容的“两守两讲三勇于”原则,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研究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党纪,注重不干预司法,构建全方位、公平、深层次的改革体系。坚守司法与社会公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主持会议,广元市检察院、苍溪县检察院、朝天区检察院、旺苍县检察院对有关工作做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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