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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省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省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下级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检察院除检察长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组织全省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其它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省检察院2020年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四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一是助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对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对妨害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快追诉。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严格把握逮捕的必要性和起诉的标准。三是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持之以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向社区、向乡村延伸。四是持续优化强化法律监督。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机制。推行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全面推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开展超期羁押、久审不判等问题专项检察。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五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力度。在人财物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大对藏区彝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的支持。深化系统内巡察,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防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始终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省检察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省检察院服务中心、四川省检察官学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1.4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95.54万元、上年结转13577.7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066.42万元、教育支出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6.49万元。省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33624.7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85.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四川省检察官学院的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二是2019年结转资金较2018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33624.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577.75万元,占40.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1.48万元,占56.0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95.54万元,占3.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336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4.41万元,占44.21%;项目支出18760.36万元,占55.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56.6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91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资金较2018年结转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1.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05.20万元;支出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28098.33万元、教育支出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6.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851.4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0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293.13万元,占81.12%;教育支出390.00万元,占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7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821.09万元,占4.36%;住房保障支出1236.49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00.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6962.97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每月按时发放省检察院各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养老保险等缴费;公用支出3913.59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日常办公正常开展,维持稳定有序的办公秩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5万元,用于各行政预算单位家庭独生子女奖励;22.66万元用于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数为2999.3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高仿真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及智能语音辅助办案建设项目,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法规查询系统项目,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部署应用项目,全省检察机关人工智能语音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四川省检察院信息化创新项目,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省检察院驻省看守所检察室监控和信息联网项目,侦查信息平台项目(二期)基础平台扩容项目。绩效目标:提升单位办公、办案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检察业务工作。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9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支出,包括机关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绩效目标:保证机关后勤单位人员经费需要及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为单位充分履职提供一定后勤保障。

  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44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以及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支出。绩效目标:保障审查逮捕案件符合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及罪犯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积极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

  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2.9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检察官学院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保证四川省检察官学院正常的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0.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检察官学院的其它支出。绩效目标:保证四川省检察官学院的日常公用和专项经费需求,保障教学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绩效目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学素养,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能水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20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支出。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全部离休人员工资按月准时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90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保障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624.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政法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保证单位每月及时上缴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5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保证单位每月及时上缴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141.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绩效目标:完善社会医疗保障补充形式,做好工作人员医疗保障。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90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绩效目标:保证每月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工作人员购买、大修自住住房需求。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332.2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单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绩效目标:帮助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工作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5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4.01万元、津贴补贴2893.89万元、奖金227.05万元、绩效工资9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1.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9.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5万元、住房公积金904.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7.06万元、离休费192.82万元、奖励金0.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6万元。

  公用经费451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8.13万元、印刷费13.20万元、手续费1.20万元、水费42.39万元、电费195.40万元、邮电费61.40万元、咨询费5万元、取暖费30.20万元、物业管理费594.23万元、差旅费846.18万元、维修(护)费191.06万元、租赁费29.62万元、会议费64.00万元、培训费39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公务接待费29.38万元、劳务费126.00万元、工会经费149.80万元、福利费8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4.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4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7.5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出国(境)安排。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用于省检察院赴澳门代表团,赴丹麦、冰岛代表团,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代表团出国(境)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0.6%。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程序,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及省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75%。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7辆,其中:轿车9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8辆,越野车18辆,大型客、货车6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46万元,用于12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民行检察等办案工作,用于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铁路检察机关办案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检察院下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等4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67.59万元,按同口径(定额公用经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69万元,减少8.60%。主要原因: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时,自侦部门转隶到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以及与人员经费预算相关在定额公用经费中预算的车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该部分定额公用经费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在省检察院;2020年与转隶人员相关的经费不在省检察院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81.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办案设备,车辆油料、保险,以及信息系统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省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3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5辆、一般公务用车2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检察院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司法救助经费: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经费。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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