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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 成都检察强化法律监督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2月,成都市检察院首次通报“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雷某受监护人侵害法律监督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成都市检察机关主动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监督职能,践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成都市检察机关一直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不仅紧握传统常规监督工作,同时积极主动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断深耕和依法拓展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20336件,同比上升70.16%。

  刑事诉讼监督不枉不纵

  刑事诉讼监督是大家最为熟知的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它涉及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执行机关,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近年在全国两会上作出的庄严承诺。成都市检察机关坚守客观公正,从审查立案、批准逮捕、抗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发挥监督职能,确保不枉不纵。

  数据显示,五年来,成都市检察机关经监督撤案457人,其中检察机关自侦案件57人,经监督立案473人;依职能追捕1553人、追诉4008人;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捕544人、不诉202人,其中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不捕15人、不诉18人。此外,成都市检察机关对认为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共计457人。在此期间,办理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9件,纠正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不当两人。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43人,成都市检察机关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变更建议,69.7%的建议得到采纳。同时,支持侦查机关依法办案,对当事人不服刑事立案或不立案决定提出的异议,有101件依法维持原决定。

  这五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执行监督,为此开展各项专项检察活动12项次,对1124人不当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予以纠正,其中345人系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期间,有137名“判而未执”的罪犯被交付监狱执行判决;196名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被督促依法监管;5名监管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犯罪被立案查办。支持监管机关依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监管秩序再犯罪,起诉17人。值得欣喜的是,全市有5个派驻机构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派驻检察室”称号。

  行政诉讼监督不偏不倚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上,成都市检察机关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年来,他们综合运用诉讼监督方式,纠正生效裁判结果错误、审判活动违法、执行活动不当1375件。尤其是规范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加强对成为社会热点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督促纠正81件。同时,成都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督促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帮助农民工讨薪1298.91万元。支持法院依法审判,对裁判正确的538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在服务大局上,成都市检察机关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同步监督,回应人民关切。记者了解到,2013年成都市检察院出台《在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跟踪服务预防工作的意见》,构建立体式全程跟踪预防体系,提供全方位多角度预防服务,对全市26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预防。根据重大工程项目辖区所在地进行分工,并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力、出现违法苗头等情况,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约谈,随时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并有效解决问题。

  稳扎稳打推进公益诉讼

  从2015年公益诉讼的改革试点到2017年法律确定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监督领域内的职能有了极大的拓展。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新职能,成都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最有力的领导和支持,最广泛的理解和配合。

  去年7月7日,青白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青白江区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根据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的规定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环保局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检察建议的发出,标志着我省已启动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程序。

  2017年7月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督促有关部门关停环境污染企业1家、清理危险废物近4吨、将19人列入食品药品从业黑名单、补种林木7000余株、挽回、复垦耕地12余亩。经过半年多的摸索和实践,成都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促进形成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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