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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因案致贫”!四川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我们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的关爱!”6月的一天,四川省宣汉县某中学的杨蓓(化名)、杨林(化名),接过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拯发放的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这样表示。
  今年4月,杨蓓、杨林的母亲不幸在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受害去世,姐弟俩的父亲早逝,家里还有85岁的祖母需要赡养,照看他们的姑母没有经济来源。宣汉县检察院了解到杨家姐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其纳入精准扶贫工程,不仅给予经济救助,还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孤儿补助、转学、学杂费减免等问题。
  这是四川省检察机关将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后取得的成果之一。
  164个检察院建司法救助 融入脱贫工作机制
  今年4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要求各地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将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四川省检察机关被列为示范区。
  目前,四川省有164个检察院,即省院、20个市级院、143个基层院,已与同级扶贫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实行救助线索移送、定期联系及救助情况通报等制度,对同时满足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建档对象条件的人员优先救助、上门服务、定期回访。四川省检察机关已将219名刑事被害人贫困户资料移送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并对扶贫部门移送的建档立卡对象予以救助。
  四川省检察机关还注重综合救助,实现“多位一体救助+扶贫”。全省27个检察院与民政、教育、卫计委等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泸州市两级检察院对无法移送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129名刑事被害人,在发放救助金后通过有关部门帮助免除学杂费、培训就业、落实低保等。
  对藏区彝区重点救助 对未成年人精细救助
  “四川省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难点在藏区彝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四川省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负责人介绍,乐山、阿坝、甘孜等藏区彝区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藏区彝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工作的融合力度。
  在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县扶贫移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这是四川省彝区首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
  在甘孜州,两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扶贫部门出台“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衔接工作机制”,协调落实精准扶贫资金20余万元,帮助贫困户45人脱贫。
  在阿坝州,两级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重点对象聚焦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与相关部门的无缝对接,向贫困户17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
  “我们还针对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救助、快速救助,救助资金倾斜,多元救助帮扶、持续跟踪回访。”该负责人表示,四川省检察机关已对933名未成年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帮助辍学儿童重返校园64人,帮助减免学杂费54人。
  成都、自贡、泸州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局、民政局等单位出台了12份针对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德阳等地联合关工委、团委、妇联出台《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打造“小双姐姐讲故事”进校园普法品牌等。
  跟踪回访确保救助成效
  四川省泸定县检察院派员深入该县7个乡镇、9个行政村,辗转500多公里实地走访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15人次,帮助2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解决就业问题,协调党委政府优先给予产业扶持……在专项活动中,四川省甘孜州检察机关对近年来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孤寡老人、未成年救助对象全面开展跟踪回访。
  据统计,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给予国家司法救助3110人,其中救助建档贫困户884人,占救助总人数的28.4%;发放救助金2800.2万元,其中对建档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030万元。同时,还通过民政、教育等部门帮助解决转学、减免学杂费等救助2382人次。
  最高检申诉厅负责人表示,“四川省检察机关主动将救助工作融入当地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高检党组要求申诉厅认真总结四川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经验,把司法救助作为落实中央精准扶贫决策的重要措施。
  据悉,最高检拟于近期在四川省召开现场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靠前服务、深度融入、有效保障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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