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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7 项措施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
时间:2019-07-02  作者:王加林 罗孝伟  新闻来源:四川法治报  【字号: | |
遂宁:7 项措施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
  
  6月25日,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教体局召开“深化检教合作建设平安校园”联席会议,双方共同签署了《检教合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7项措施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到该市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并组建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充分发挥检察官熟悉法律、掌握大量案例的优势,注重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同时协助学校加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联合制作法治宣传系列校园广播剧。结合学校教育主体地位和检察机关办案优势,联合制作学生喜闻乐见的广播剧播放,不断更新,培养学生法治观念,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联合建设学生法律咨询平台。由市检察院、市教体局联合开设集法律宣传、教育、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受众广、资源丰富、传播快捷等特点,向学生提供最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途径。
  联合组建教师法治宣讲团队。在全市中小学选派教师组建法治宣讲团队,市检察院定期对教师团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的补充力量。
  协作完善教职工及临时聘用人员准入制度。市教体局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职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的前置程序,市检察院根据市教体局来函协助做好相应查询工作。若学校有服务外包项目,同时将承包公司派驻学校的工作人员纳入审查范围。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市检察院、市教体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网吧、歌城等娱乐场所,加强校园内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生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教体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死亡等重大案(事)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校园管理安全隐患,及时通过检察建议、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与教体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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