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川检新闻
从严从快打击!以卖口罩之名行诈骗之实,绵阳一微商被移送司法
时间:2020-02-20  作者:任鸿  新闻来源:川报观察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作为个人重要防护必需品,成为紧缺商品,以致出现了“口罩荒”现象。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阻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有些不法分子看准了这个“商机”,利用微信网络平台,以出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
  2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2月14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张某涉嫌虚假销售口罩达20000个,骗取被害人30200元人民币。
  2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需求的迫切心理,明知在无法购买到大量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可以买到口罩的信息。被害人赵某某与之联系后,张某约定可以向其出售共计20000个口罩,并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及支付信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收取被害人转款30200元人民币。事后张某离开绵阳市涪城区至南充市顺庆区,2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获悉该案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建立的涉疫情刑事案件犯罪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月14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将案件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同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按从快从严要求,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实现了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批准逮捕。2月18日,该案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释法说理,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区法院建立的快诉快判绿色通道,当日,以张某犯诈骗罪依法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浪微博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