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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乐山检察作为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山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主线,紧扣“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结合提质升位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充分挖掘“十大业务”潜力,准确理解运用法律政策,监督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依法打击涉企涉商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将营商护商理念注入检察履职的肌理,为优化乐山市营商环境贡献“检察作为”。

  积极投入抗疫抗洪一线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1、深入企业问计问需 切实解决经营难题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打造检察服务“一把手”工程,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走出去”到疫情防控一线29次,了解复工复产进展,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收集司法需求建议。

  2、创新送法入企模式 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3、积极投身社会治理 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余份。

  4、及时组织防汛救灾工作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县两级检察院调配干警千余人次投入防汛救灾,帮助受灾商户和群众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媒体平台报道。

  扎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责 主动适应营商环境要求

  1、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 保障营商环境合法有序

  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罪37件74人,不批准逮捕18件38人,起诉52件95人,不起诉9件17人。

  2、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消除营商环境负面因素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发挥刑事追诉职能,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5件,批准逮捕30件135人,起诉认定涉黑涉恶案件41件273人,成功办理了“5.21”套路贷专案、井研县宋某等人涉黑案、市中区冯某等人涉黑案等4件省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了社会关注度高的万达广场100余人涉恶聚众斗殴案,打击了黑恶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经营者收取“保护费”、阻挠施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犯罪,惩治了黑恶势力以公司名义实施的“套路贷”、高利贷、强揽工程等犯罪行为,消除了市场经济中的“害群之马”。

  3、依法追诉职务犯罪 确保市场主体机会均等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配合衔接机制,协力共建“清亲”政商关系。

  4、解决涉商刑事司法事项 化解营商主体经营“包袱”

  开展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活动再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挂案”清理力度,确保底数清、无死角。2019年以来,累计清理“挂案”17件,处理16件。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经营者核心竞争力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形成“行政+司法”执法合作模式,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持续对电器建材市场、峨眉山茶叶市场等行业领域进行专项联合检查,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以案释法等方式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了知识产权人核心技术成果和创新创业权益,打造服务营商环境的“检察品牌”。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 提升司法服务营商能力

  1、完善办案机制建设 建立检察工作智囊团队

  市检察院成立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检察资源一体化办案力量,设立了检察便民联系点,建立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升了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

  2、履行民事检察职能 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受理涉及非公经济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促成当事人和解1件;受理涉企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16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4件,被采纳14件,维护了市场经营者的诉讼权益。

  3、履行行政检察职能 消除市场主体经营障碍

  依法、加快办理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调整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方向 打造宜居宜业营商环境

  1、突出旅游产业资源保护重点 助力文旅融合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上游绿色发展战略和加快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工作目标,在全省率先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试点,开展跨区域合作,与重庆市大足区、武隆区检察机关会签了文物、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意见,积极服务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采用。

  2、规范食药品行业经营行为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二次供水”、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监管薄弱的网络外卖、“三小”(小经营店、小作坊、小食品摊贩)行业等开展督促整治2000余家。

  3、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推动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整治,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服务企业共赢多赢的良好效果。

  努力拓宽检察工作维度 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新动力

  1、建立联系制度 延伸服务路径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站等联系点5个,向企业派遣法律服务联络员12人次,组织召开涉企座谈会26场,开展“检察护航民营经济”检察开放日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1次。

  2、建好检察窗口 提升服务质效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相结合,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为涉企信访人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企信访案件84件。

  3、加强检企互动 拓宽服务领域

  开展“企业+未检”“企业+公益诉讼”法治宣传,实现检企良性互动。

  4、开展专题调研 深化服务理论

  结合办案情况,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形成服务营商环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十余篇,夯实了检察服务工作的理论基础。

  乐山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将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奋力开创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的新局面,为乐山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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