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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检察:既解法结 又化心结!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  【字号: | |

近年来,泸州市检察机关紧密围绕最高检“以人民为中心做实行政检察”的部署要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心·行 ”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我在诉解心结

12年前,唐某的儿子因病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唐某认为儿子的死亡是医疗事故,于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徐某的死亡是因自身疾病所致,不构成医疗事故。唐某认为鉴定人没有病例学科教学经历,不具有鉴定资格,对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存在疑虑,于是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维权之路,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多起。

2022年10月,唐某向江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某高校公开鉴定人的学习经历等信息。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复查,三级法院均认为唐某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未予支持。

于是,唐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发现,唐某申请监督的理由不成立,但考虑到唐某查清事实的诉求强烈,心结很深,承办检察官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几次前往某高校,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经过沟通协调,得到校方的支持配合,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证实了鉴定人在该校学习、任教经历。

随后,检察官与唐某交心谈心,悉心释法说理,终于打消了困扰唐某多年的疑虑,解开了她的心结。唐某最终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这起持续十余年的行政争议画上了圆满句号。

针对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市区两级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当事人等进行座谈交流

上下联动化争议

“2016年我的房屋被政府拆除,但是补偿的问题一直没说好。现在法院认为已过起诉期限,驳回起诉,不支持给我赔偿,我实在是想不通。”龙马潭区某街道居民王某某、杨某某夫妇向检察官说出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困扰。

2016年9月,夫妇俩以自家房屋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拆除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为此,两人于2018年8月向所在街道办提出行政赔偿,街道办在法定期限内未给予答复。2019年7月,两人再次向法院提起500万余元的行政赔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复查,法院均以两人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支持。夫妇俩不服,向泸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认为,虽然申请抗诉的理由不成立,但房屋被征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是不争的事实,实质性解决两人诉求是办理该案的“最优解”。

检察机关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利用属地优势开展协调沟通,向夫妇俩详细宣讲政策和法律规定,细致解读《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内容。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的还房综合指导价计算所得……”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夫妇俩明白了其房屋被征收应获得补偿,但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流程予以确定,漫天要价没有法律依据,必须依法依规,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这起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化解,王某某一家顺利领取到补偿款并分得安置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聚焦困难暖民心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心,感谢检察官忙前跑后,帮助协调解决我的生活困难。”

罗大爷原是江阳区某村村民,2007年将户口迁移,变为城镇居民,但其农村承包地及房屋仍保留。2012年该村被纳入征地范围。2016年,罗大爷农村老家的房屋被拆除。2020年,罗大爷以在安置补偿时并未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费等为由,将主管部门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裁定驳回起诉。该案经过三级法院审理和复查,均未支持其诉讼请求。罗大爷不服,向泸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

至此,法律监督程序已结束,但罗大爷内心的堵点还没有打通。“我这么大年纪了,每月只有微薄的养老金。现在老家房子和土地没有了,又身患疾病,可怎么生活啊……”罗大爷含泪向检察官倾诉道。

考虑到大爷年事已高,过去靠耕种土地维持生活,户口迁移转为城镇居民,农村土地征收后,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承办检察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沉思良久,暗下决心:尽管没有政策依据,诉求得不到支持,但不能因此让老人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官多次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罗大爷原籍街道和村委会,查阅相关档案和政策资料,详细了解罗大爷户籍变动、土地房屋征收等情况。并组织罗大爷和属地街道举行公开听证会,与现场听证员一起对法院裁判、检察监督和罗大爷面临的问题进行听证和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法院裁判正确,检察机关不支持罗大爷监督申请的决定正确,但他面临的实际困难也应妥善解决。

公开听证

经多方沟通协调,由街道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罗大爷提供生活救助。拿到救助款的那一刻,罗大爷感动得热泪盈眶。

三年来,“心·行 ”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始终保持对社会民生的密切关注,对群众酸甜苦辣的感同身受,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0余件,有效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法治泸州、幸福泸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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