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心,感谢检察官忙前跑后,帮助协调解决我的生活困难。”
罗大爷原是江阳区某村村民,2007年将户口迁移,变为城镇居民,但其农村承包地及房屋仍保留。2012年该村被纳入征地范围。2016年,罗大爷农村老家的房屋被拆除。2020年,罗大爷以在安置补偿时并未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费等为由,将主管部门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裁定驳回起诉。该案经过三级法院审理和复查,均未支持其诉讼请求。罗大爷不服,向泸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
至此,法律监督程序已结束,但罗大爷内心的堵点还没有打通。“我这么大年纪了,每月只有微薄的养老金。现在老家房子和土地没有了,又身患疾病,可怎么生活啊……”罗大爷含泪向检察官倾诉道。
考虑到大爷年事已高,过去靠耕种土地维持生活,户口迁移转为城镇居民,农村土地征收后,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承办检察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沉思良久,暗下决心:尽管没有政策依据,诉求得不到支持,但不能因此让老人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官多次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罗大爷原籍街道和村委会,查阅相关档案和政策资料,详细了解罗大爷户籍变动、土地房屋征收等情况。并组织罗大爷和属地街道举行公开听证会,与现场听证员一起对法院裁判、检察监督和罗大爷面临的问题进行听证和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法院裁判正确,检察机关不支持罗大爷监督申请的决定正确,但他面临的实际困难也应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