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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决定免去: 

  王红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谭炳社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吴长福辞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齐鸿辞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疆立辞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付全忠辞去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晓勇辞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长福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 

  王疆立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刘晓勇为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红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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