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近日,省检察院按照《省院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召开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辅导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川同志作了题为《坚定践行“三严三实” 作全省检察队伍表率》的党课报告。
邓川检察长指出,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简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阐明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与发展,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驰而不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是党依法治国理政的重要一环,在推进“四个全面”中,既是参与者,又是保障者。省院机关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高检院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要从巩固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新成果的深度、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的维度来认识“三严三实”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要把学习践行“三严三实”作为终身追求,以实际行动树标杆作表率;把“三严三实”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自觉将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检察机关参与和保障“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邓川检察长指出,要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一是要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辩证关系。“三严三实”,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是党员干部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修身、用权、律己的基本观点和谋事、创业、做人的基本遵循。要以“实”字为引领,用“严”字作保障;要将“严”作为内在要求,把“实”作为行为取向;要从“严”上要求自己,向“实”处谋事着力。二是要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三严”蕴含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和严明的纪律要求。“三实”蕴含了思想路线、工作方法和处世态度。修身要修“念”、修“德”;用权要依法、规范,主动接受监督;律己要严守党规、党纪、法律,严格自律;谋事要符合科学规律、遵循法治原则、符合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创业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直面矛盾;做人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邓川检察长强调,要清醒认识修身不严方面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旗帜不鲜明,情趣低俗、道德缺失等问题;用权不严方面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律己不严方面司法不廉、不严等问题;谋事不实方面不按规律办事,不按实际办事,不认真谋划工作思路,为创新而创新,忽视了司法规律和诉讼规律等问题;创业不实方面缺乏检察事业恒心,工作懈怠,开拓思路单一等问题;做人不实方面不说真话,不办实事,面对歪风邪气不敢斗争,缺乏最起码的群众感情等“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清醒认识忽视党章学习、党性培养,模糊群众观念、群众需求,淡化危机意识、风险观念等导致“不严不实”的问题根源。
邓川检察长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一是要将“忠诚、干净、担当”和“为民、务实、清廉”紧密结合,通过忠诚履职、清白做人、为民司法来具体践行“三严三实”,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操守,把“为民”作为履职导向;把个人干净作为履职基础,以清廉为做人底线;把敢于担当作为职责道义,以务实为履职标准。二是要通过从严管理干部,以过硬队伍应对风险挑战;持续改进作风,以务实作风作出表率;强化自我监督,以专项整改推进司法规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社会监督促进自我完善四个方面来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三是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强化党规党纪执行、整治“四风”、净化政治生态、推动真抓实干、转变司法作风、省委当前工作重心、检察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融入日常教育、坚持务求实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组织党组其他成员、各支部书记结合分管、主抓的工作实际讲党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