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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桓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26-01-27

王某桓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 行业非法控制 强迫交易 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桓,男,38岁,四川中鸿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利公司)股东。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三年。

被告人王甲,男,44岁,中鸿利公司股东。有诈骗罪前科。

被告人徐某,男,45岁,中鸿利公司股东。

其他13名涉案人员基本情况略。

2014年开始,被告人王某桓先后结识彭某峰、赵某等社会闲散人员或刑满释放人员,先后涉足赌场、KTV、宾馆等行业,逐步增强经济实力,形成一定社会恶名。期间,王某桓以其经营的首座KTV为据点,经常纠集上述人员,通过提供毒品(K粉)吸食、免费吃喝玩乐等手段笼络人心,初步形成以王某桓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201512月,王某桓纠集彭某峰等6名人员,当街持刀围砍被害人徐某军,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城区树立非法权威。后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王某桓为组织者、领导者,下有骨干成员2人、积极参加者3人、一般参加者10人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形成了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安排指挥,无条件为组织站台、扎场;为了组织利益要敢打敢拼,出现后果由组织出面摆平、安抚善后;可以吸食K粉,但不得吸食麻古丸和冰毒等纪律规约。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充分体现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特征。王某桓根据各组织成员性格特点,组建纠察、赌场、废纸回收三个小组,各组相互支持,互为倚靠。一是安排凶狠好斗的彭某峰等人组建纠察组,负责巡查组织经营的各生意网点,通过斗殴、伤害等暴力手段,以及滋扰、威胁等软暴力手段,维护组织利益,快速累积组织恶名。二是安排熟悉赌场业务的王乙(另案处理)负责经营赌场,先后在合江县城区、先市镇等地开设赌场8处,牟取非法利益160万余元。三是接纳前来投靠的王甲、徐某,成立以废纸回收为经营业务的中鸿利公司,利用组织恶名,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垄断合江县城区废纸回收行业。经审计,该组织涉及废纸回收行业强迫交易金额为672万余元,非法获利169万余元。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等20起违法犯罪,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攫取非法利益330余万元。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合江县城区及周边已经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案由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924日向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926日,合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组织者、领导者王某桓2名骨干成员二十五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判决后王某桓等人提出上诉,202341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王某桓犯罪组织活动领域涉及赌场、娱乐场所和废纸回收行业等,实施的犯罪涵盖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6类罪名20多起事实,通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同时对当地废纸回收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其中该犯罪组织对废纸回收行业的垄断成为本案论证的重点。

(一)依法准确认定本案的危害性特征。根据2018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行业的生产、经营形成垄断或对一定行业的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的,可认定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20176月至20187月期间,该组织通过三种手段非法控制合江县城区废纸回收行业:一是指定交易渠道。该组织依靠王某桓等人在合江城区的势力和恶名,强制废纸回收从业者按照其指定的渠道进行流通和交易。散户或拾荒者只能向合江县城区的38家回收站售卖废纸;回收站的废纸只能向合江县城区内3家打包厂(负责运用机器将废纸进行打包压缩,符合收购标准)出售;打包厂只能通过中鸿利公司将废纸出售给四川纸业公司。最初3家打包厂老板不同意,王某桓等人反复上门纠缠,后相互打听得知王某桓是当地的社会大哥,只能无奈答应。二是强制决定交易价格。该组织对合江县城区的废纸回收站、打包厂逐家上门打招呼,要求回收店、打包厂压低收购价,按其定价统一经营。迫使回收站只能以0.4/斤的价格向散户、拾荒者收购废纸,然后以0.5/斤的价格向打包厂出售,而合江县周边地区同期废纸收购市场价在0.7/斤至1.5/斤区间波动。打包厂以中鸿利公司名义将废纸出售给四川纸业公司,中鸿利公司收到货款后,仅支付打包厂垫付的本金和200/吨固定利润,而更多的利润均被中鸿利公司获取。三是违法控制交易秩序和地域范围。由纠察组专门负责对合江县城区各废纸回收站、打包厂开展日常巡查、控制。凡是有外地车辆到合江县城区收购废纸或有本地商户将废纸运往外地销售的,及时向王某桓报告。王某桓安排组织成员采取殴打、言语威胁、逼停车辆等方式予以排挤,共计查实实施7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经审计,王某桓等人非法控制当地废纸回收行业期间,获取利润差价达169万余元。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手段,对废纸回收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榨取了原本属于拾荒者、散户、回收站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微薄收益,严重挤压相关群体生存空间、正常生活来源,严重损害行业经营环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二)严格审查,准确认定强迫交易罪。一是该组织实施的软暴力属于强迫交易罪中的威胁手段。20176月至20187月期间,王某桓等人采用反复上门纠缠”“滋扰施压等手段,不断对合江县城区的三家打包厂、回收站施压,且软暴力有随时向硬暴力转变的可能,长期滋扰、上门纠缠的方式使整个合江县城区废纸回收从业人员均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强制,被迫同意该组织确定的废纸收购价,因此应当认定王某桓等采用了威胁的手段。二是本案属于强买强卖商品的情形。本案涉及的废纸是商品,王某桓组织通过前述方式,致使废纸回收行业被迫按照该组织定价收购、出售商品,通过控制废纸流通各环节的价格,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通过调取纸业公司、各打包厂与组织成员徐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微信转款记录,结合司法审计报告,认定四川纸业公司与该组织的交易金额应为强迫交易数额,共计672万余元;强迫交易数额高出该组织和打包厂的正常交易金额的差价应认定为非法获利数额,共计169万余元。三是本案属于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是否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重点结合强迫交易次数、交易金额、违法所得数额、行为手段、持续时间,综合判断对市场流通秩序的破坏程度,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评价。本案中,该组织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非法控制合江县城区废纸回收市场,涉及几十家经营户,强迫交易数额达672万余元,超过情节严重立案标准600倍;违法所得数额达169万余元,超过情节严重标准800倍,严重破坏废纸回收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综上,王某桓等人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三)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长效常治。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暴露出主管部门对废纸回收行业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价格监督存在漏洞、查处不正当竞争不及时等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制发实施《合江县市场流通领域乱象整治方案》。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加大执法检查,建立从散户回收站打包厂纸业公司全链条价格监督检查机制。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市场、重点区域设立投诉举报箱,宣传12315投诉举报热线,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是实质运行行刑衔接机制,健全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信息通报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协同共治格局。四是构建扫黑除恶立体宣传网络,通过与铁拳行动相结合宣传。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跟踪问效,目前合江县废纸回收行业全面整改,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典型意义】

(一)依法认定罪责,确保打准打实对涉市场流通领域中的黑恶犯罪,检察机关要注重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黑恶犯罪对行业所造成危害的相关证据,以充分证明黑恶犯罪对行业的控制程度,对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准确认定非法控制。同时,在现行法律对强迫交易情节特别严重未作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检察机关要重点结合强迫交易次数、交易金额、违法所得数额、行为手段、持续时间、行业影响等要素进行审查,综合判断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评价。

(二)协同发力综合治理,在监督办案中做实检护民生。废纸回收行业吸纳了大量低收入、弱劳动力的拾荒者,黑恶势力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行业秩序,严重损害从业利益和积极性。检察机关要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打击犯罪同时以案促治,找准社会治理漏洞与监管薄弱环节,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堵漏建制检察建议,协同履职推进综合治理,促进行业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提振经济发展信心,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可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