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询价方式开展四川检察业务宣传项目
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四川检察业务宣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检察业务宣传项目;
2.项目位置: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一号;
3.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4.项目面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二号楼一楼阶梯报告厅(约341㎡)和四楼办公室(约62㎡),合计约403㎡;
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多媒体安装、多媒体软件内容制作及配套工程等;
6.建设周期: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其中试运行为6个月。
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预算金额
限价金额:2.1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柒佰圆整),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三、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要求
1.审核内容及周期
(1)对四川检察业务宣传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工作;
(2)审核工作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项目具体内容可自行前往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查看该项目《采购公告》。
2.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造价服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需承诺派驻项目工程师不少于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至少应配备一名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应答内容清单
(1)本公告内涉及企业资质、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
(2)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函原件、授权代表委托书、联系方式及相关承诺书;
(3)人工核算成本清单;
(4)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2.其他要求及情况
(1)请于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送至我单位;
(2)需提供普通发票;
(3)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所有服务项目,采购人不需支付项目中产生的任何其余费用。例如相关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需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的其他环节供应、服务商不得参与此次竞标;
(5)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1890809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