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为提升全省检察教育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打造和提供更多符合培训需求的全省检察教育精品课程,并及时向最高检报送拍摄资料,现就四川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拍摄制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拍摄制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SCJCGXY-X1014;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单门课程报价不超过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课程门数不超过6门,据实结算。
(五)服务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
(六)服务期限:11月5日前完成成品交付;
(七)服务内容:课程的拍摄制作和字幕的精确校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具备成都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服务及内容要求
(一)录制要求
共计不超过6门课程,每门课程讲授时间为3小时内。录制时间为每门课程半天到一天,根据讲授实际情况可能有补录。录制场景为教室,部分场景需要绿幕。完整记录教学内容,以90分钟为单位分集录制,少于90分钟的作为一集处理。
(二)环境要求
机位设置合理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角度,确保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设备要求
*3摄像(三机位) *1小蜜蜂 *2单反
*2灯光 *1提字器 *1绿幕
*后期包装+设计
*批量统一包装(需要个别化差异,每门含样片)
*全字幕(含精确校对)
(四)录制方式
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采用16:9模式拍摄,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及以上。
(五)录制设备
1.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2.声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六)技术指标
1.视频参数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3)清晰度:12bit量化级数,抽样比4:2:2,码流50Mbps以上。
2.音频参数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信噪比:不低于48dB,无交流声或杂音等缺陷。
(3)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七)视频制作要求
1.片头片尾
片头不超过30秒,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介绍(内容包括教学目标、课程特点和培训对象)、主讲教师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学历、所在单位、职务职称、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其中课程介绍不超过300字,教师介绍不超过150字。片尾只标注推荐单位、录制时间。
2.字幕要求
(1)字幕使用32号字,黑体白字带黑边。行字数20字以内,每屏一行字幕。
(2)字幕的位置:保持每屏字幕出现高度一致,字幕与视频下边缘1.5行距离。
(3)字幕标点符号:只有书名号及书名号中的标点、间隔号、连接号、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引号可以出现在字幕中,在每屏字幕中用空格代替标点表示语气停顿,所有标点及空格均使用全角。
3.视频格式及时长
(1)视频采用H.264编码压缩,帧率为25fps (PAL制式) 或 30fps (NTSC制式), 码率不低于6000Kbps。交付格式为MP4,分辨率为不低于1920*1080。
(2)课程视频总时长超过90分钟的,以45分钟为单位分集制作。
(3)视频画面以授课教师、PPT为主,学员镜头为辅。学员镜头出现时应以教师、PPT、学员三分屏形式同时展现。
四、商务要求
(一)费用结算
1.固定总价包干(含拍摄制作和字幕校对等所有费用),不随市场波动调整;
2.按双方合同约定,凭合法发票及《服务验收单》支付费用。
(二)违约责任
1.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费用;
2.服务未达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费用。
五、响应文件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清单
1.拍摄制作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1,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视频拍摄制作等相关内容(加盖鲜章);
3.项目执行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加盖鲜章);
4.本公告发布近期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税收缴纳凭证(加盖鲜章);
5.信用查询截图(加盖鲜章);
6.相关申明、承诺函等(详见附件2,加盖鲜章);
(二)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2.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3.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不接受网上投递。现场递交前请提前1小时电话告知采购人,快递邮寄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六、评审及公告
(一)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
2.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技术和服务、商务条件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3.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报价的7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材料及证明,无法证明的按无效处理。
(二)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检察院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880915200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附件:
1.精品课程拍摄制作服务报价表(模版)
2.响应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