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询价方式开展主流媒体战略合作服务的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于2025年11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关响应文件。
一、项目位置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一号
二、采购预算金额
限价金额:19万元/年(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圆整),两年总额38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圆整),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三、主流媒体战略合作服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主流媒体战略合作服务。
2.项目性质:人员、技术服务。
3.主要服务内容:派驻专人服务,新闻策划推广以及新媒体运维提升。
4.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要求
1.派驻专人服务,派遣1名新闻工作人员到四川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驻地工作。
2.新闻策划推广,围绕四川检察机关重大会议活动和重点专项工作等及时开展新闻策划和报道,提供摄影摄像、海报、短视频制作等服务,并在其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3.新媒体运维提升,协助运营维护省检察院部分官方新媒体平台,借助媒体专业化优势,努力在语言风格、栏目包装、策划报道等多方面帮助提升质量。
详细服务内容见询价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请供应商前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一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或联系工作人员电话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PDF。其他途径或其他时间获取询价通知书无效。
2.应答内容清单
(1)本公告内涉及相关资质。
(2)需提供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函原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3)询价通知书内涉及的相关材料及佐证文件。
(4)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3.其他要求及情况
(1)请于规定时限内,将相关应答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送至我单位。邮寄的以寄达时间为准。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所有服务项目,采购人不需支付项目中产生的任何其余费用。例如开展服务期间相关人员到省检察院开展技术指导等工作的食宿费、交通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8805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