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学院后厨设备维保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检察官学院后厨设备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SCJCGXY-X1019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98,0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五)服务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
(六)服务期限:2年(一年一签,考评合格续签);
(七)服务内容:对学院后厨各型设备(明细详见附件1)提供维保服务(含日常维护、故障处理、配件管理等),确保后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将在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具备成都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日常维护
每季度清洗一次抽油烟机的烟罩和横风管,每季度清洗一次风柜设备,清洗后需达到“表面无可见油污、排烟风速达标、无异响”的验收标准。
对厨房设备进行每季度1次定期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不锈钢灶具、炊事机械、制冷设备、调理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电子打火全套设备、电机维修(不含更换压缩机)。
(二)故障处理
接到故障通知后,维保人员须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服务响应次数不限,确保厨房设备故障及时处置。维修时效要求:
1.一般性故障需在24小时内修复;
2.涉及厨房设备重大故障,须进行较大的维修或更换部件,须在24小时内制定解决方案,取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三)配件管理
维保期内一次性更换设备配件(包括电机)材料按设备原厂官方指导价核算,在600元以内(含600元)的,由维保方免费提供并更换,更换配件需符合设备原厂技术标准;单价超过600元的配件,维保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详细说明配件名称、规格、市场参考价格、更换必要性等信息,由采购人确定采购方式,维保方负责免费安装,安装所需人工、辅料费用均包含在维保费内,不另行收费。
更换后的旧配件归采购人所有,维保方需在更换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采购人,由采购人统一处置。
(四)安全责任
维保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为维保人员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费用结算
1.固定总价包干(含人工、限额内配件、辅料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不随市场波动调整;
2.按季度支付或按双方合同约定,凭合法发票及《服务验收单》支付当期费用。
3.采购人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验收单》签署;若有异议,需书面说明理由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违约责任
1.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费用;
2.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费用。
(三)合同签订
(一)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仅需提供1份纸质版,须采用非活页装订(胶装或线装),封面注明“四川检察官学院后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2025-SCJCGXY-X1019)”,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
2.响应文件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①《服务清单报价表》(按附件1格式填写);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主要实施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④近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递交响应文件前3个工作日内);
⑥成都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近1年内成都地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等,任选1项即可);
⑦专业能力证明材料(2023年以来,至少2个同类型项目合同复印件,若涵盖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可合并,合并时需在材料首页注明“同时作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便于评审小组核对);
⑧相关申明、承诺函等(按附件2模板填写)。
(二)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二楼2-7室);
3.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递交前1小时须拨打联系人电话告知;未按要求提前1小时告知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接收或要求供应商说明情况,由此产生的逾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邮寄递交:采用顺丰快递或EMS邮寄,以采购人实际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因快递运输延误导致逾期送达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预留充足邮寄时间,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寄出;③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投递、传真等其他递交方式。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资格审查: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信用记录、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直接淘汰;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审查其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本公告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
3.报价评审:①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②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技术和服务、商务条件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预成交供应商;③若某供应商总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的70%,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报价。④若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一致且为最低报价,优先选择近1年成都地区同类型项目业绩更多的供应商;业绩数量一致的,通过抽签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二)结果公告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预成交供应商名称、报价、评审情况等;
2.公告期为2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接受供应商异议(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异议处理完毕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本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
(三)采购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需变更公告内容,将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一)采购人:四川检察官学院
(二)联系人:高老师
(三)联系电话:18880520863
(四)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附件:1. 后厨设备维护保养需求清单
2. 响应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