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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石材幕墙及公寓楼漏水整治专项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2026-06-26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石材幕墙及公寓楼漏水整治专项设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石材幕墙及公寓楼漏水整治专项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6-SCJCGXY-X1013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五)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内)

(六)项目内容

1.包含两项专项设计内容:教学楼石材幕墙整治设计、公寓楼渗漏水整治防水设计。两处问题均由渗漏引发,教学楼石材幕墙因长期渗水衍生出结构性安全隐患,公寓楼多处区域持续渗漏,已影响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现统一开展整治整改设计工作。

2.所有设计工作须结合本项目第三方检测鉴定报告开展,设计成果深度必须同时满足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核算、造价编制、现场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六项使用要求

(七)设计依据:

1.本项目教学楼、公寓楼第三方检测鉴定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及加固标准》等国家、行业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标准图集。

(八)本项目无需报名,不收取保证金。

(九)供应商如需实地勘察,了解项目情况踏勘时间2026629-72工作9:00-16:00,踏勘前提前1天联系作出响应均视为已知晓项目所有内容,后续不得因现场情况提出调整报价或工期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建筑幕墙、建筑防水专项设计能力,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本项目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将在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具备成都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专项方案设计阶段

1.面研读第三方检测鉴定报告,结合现场实际工况,梳理教学楼石材幕墙安全隐患点位、公寓楼渗漏点位及渗漏成因

2.编制石材幕墙加固、公寓楼渗漏水整治专项整改方案,内容包含工程概况、隐患分析、设计依据、整治技术路线、具体处置措施、主要材料选型、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等,确保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3.按照采购人合理意见优化完善整改方案,直至方案审核通过

(二)施工图设计及结构验算阶段

1.教学楼石材幕墙设计:针对幕墙体系开展专项结构受力验算,出具完整结构验算书;完成幕墙加固、连接构件修复、防火封堵、防雷构造、后置埋件等全套施工图纸及专项设计说明,细化全部关键节点详图

2.公寓楼防水整治设计: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强制性条文要求,编制防水设计专篇;明确防水等级、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构造层次、材料技术参数;细化外墙、屋面、穿墙管道、变形缝、门窗洞口等渗漏高发部位节点详图

3.正式设计文件管理:所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结构验算书、防水设计专篇等文件,必须按全国统一管理规定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执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执业范围不得超出供应商资质许可范围,保证文件合法有效

4.施工图审查配合:全力配合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针对审查意见无偿完成图纸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造价编制配合服务

1.向造价咨询单位开展设计图纸交底,明确设计做法、材料标准、特殊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2.全程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工程量核算、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及时响应图纸答疑、技术参数核对等需求,保障造价成果准确合规。

(四)施工全过程及验收配合服务

1.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施工要点、质量控制标准,并形成完整交底记录。

2.施工期间提供常态化现场技术支持,及时解答图纸疑问;负责设计变更的编制、出图、签章及对接工作,涉及结构安全、防水功能的重大变更严格按行业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参与幕墙加固节点、后置埋件、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现场验收;配合完成防水工程淋水、蓄水试验及幕墙实体质量核查,并出具专业设计意见。

4.全程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工程档案归档工作。现场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直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完毕。

(五)设计成果交付要求

1.交付资料:专项整改方案、结构验算书、防水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文件等全部设计资料。

2.交付形式:按照采购人要求同步提供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资料整理规范、完整移交。

3.成果标准:全部设计文件的深度、内容、格式,严格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1.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之日起,按照采购人既定时限完成全部设计成果。

2.现场配合服务周期:覆盖项目施工、试验、验收、档案归档全流程,直至项目整体竣工归档完成。

(二)费用约定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合同总价包含方案设计、结构验算、施工图设计、图纸修改、技术交底、现场服务、资料交付、配合审查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付款细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服务与质量责任

1.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部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安全性、合理性、完整性承担终身设计质量责任。

2.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针对采购人、审查机构、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问题及时答复、及时整改,保障项目整体推进效率。

3.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学院各项管理规定,规范开展设计及配套服务工作。

(四)知识产权与资料归属

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图纸、计算书等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设计单位不得擅自使用、转载、泄露。

五、响应文件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仅需提供1份纸质版,须采用非活页装订(胶装或线装),封面注明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石材幕墙及公寓楼漏水整治专项设计服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2026-SCJCGXY-X1013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密封处须加盖骑缝章)。

2.响应文件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专项设计服务报价表(按附件1格式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另配备注册结构工程师,上述人员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及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及人员姓名);

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递交响应文件前3个工作日内);

相关申明、承诺函(按附件2模板填写,除标明“★”的为实质性要求外,其余不具有强制性,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掌握是否填报

(二)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673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递交前1小时须拨打联系人电话告知;邮寄递交:采用顺丰快递或EMS邮寄,以采购人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快递送达后,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电话确认收件情况,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投递、传真等其他递交方式。

六、评审及公告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资格性审查:询价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信用记录、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直接淘汰;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审查其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本公告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

3.报价评审: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技术和服务、商务条件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预成交供应商;若某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的70%,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结果公告

1.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预成交供应商名称、报价、评审情况等;

2.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接受供应商异议(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需变更公告内容,将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四川检察官学院

(二)联系人:老师

(三)联系电话:18880520701

(四)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225

附件:1.幕墙整改及公寓楼漏水整治专项设计服务报价表

2.响应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