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学院厨房吊顶更换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检察官学院厨房吊顶更换
(二)项目编号:2026-SCJCGXY-Y1015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139,457.39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肆佰伍拾柒元叁角玖分),其中暂列金额11,166.77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陆拾陆元柒角柒分)。
(五)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内)
(六)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原吊顶拆除与更换,部分风管拆除与更换的采购、拆除、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学院厨房吊顶更换工程量清单》(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将在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一)工程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等进行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二)材料与设备要求
1.所有材料、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表面无划伤、碰撞痕迹,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2.材料、设备规格型号须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现行质量技术规范、标准,无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符合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装饰材料还应满足环保的要求,凡进场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施工要求
1.供应商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采购人及监理方批准后严格执行;
2.施工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关键施工环节需提前报监理方核验,未经监理方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防尘、降噪措施,遵守学院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对学院正常教学、生活及后厨运营秩序造成影响;
4.施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施工各环节质量达标,施工全过程须接受监理方监管,配合监理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
(四)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5个自然日,具体依据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施工时段需配合学院后厨运营安排,不得影响正常餐饮保障工作,供应商须在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五)验收要求
1.工程完工后,供应商须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设备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申请验收;
2. 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本公告要求;
3.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相关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一)运输与安装服务
1.供应商须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运输、装卸,承担相关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风险;
2.负责旧设备、废弃材料的拆除、清运及环保处置,做到工完场清,恢复现场整洁。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若维修的项目或工作在6个月内再次出现相同缺陷,供应商须免费再次维修,且该次维修的质保期重新计算(自再次维修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不受整体质保期限制;
3.供应商自制或采购的材料、设备,保修期须同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标注的保修期限、行业惯例保修期限,若上述期限存在差异,以最长的期限为准,且须执行该产品最优惠的保修责任(如免费维修、更换等);
4.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若未能按时解决,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质保期外,供应商须终身提供技术支持和优惠的零部件供应服务。
(三)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为施工人员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仅需提供1份纸质版,须采用非活页装订(胶装或线装),封面注明“四川检察官学院厨房吊顶更换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2026-SCJCGXY-Y1015)”,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密封处须加盖骑缝章);
2.响应文件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附件1格式填写,含异常单价书面说明<若有>);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项目主要实施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及人员姓名);
⑤近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递交响应文件前3个工作日内);
⑦相关申明、承诺函(按附件2模板填写,带★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二)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文件一律拒收;
2.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四川检察官学院教学楼二楼2-7室);
3.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到场递交前1小时致电联系人报备;②邮寄递交:仅限顺丰快递、EMS寄出,须在截止时间前发出,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响应;③不接受线上传输、传真、邮件等其他递交方式。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资格审查:核查供应商资质、信用记录、本地服务能力等,不满足资格条件直接淘汰;
2.符合性审查:核查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技术、服务、商务条款,存在重大偏离的予以淘汰;
3.报价评审:
(1)整体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直接判定无效报价;
(2)从全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总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1-3名预成交供应商;
(3)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①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②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③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供应商需在1个小时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结果公告
1.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公告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接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佐证材料的书面异议,异议受理渠道详见第八条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完毕后,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正式成交通知书。
(一)本公告配套附件与公告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须充分预想现场情况及施工难度,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9月8日-9日,每日9:00-16:00,需提前1天预约),作出响应均视为已知晓项目所有风险,后续不得因现场情况提出调整报价或工期的要求;
(三)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公告内容变更、澄清将统一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更正公告,各供应商请持续关注官网通知。
(一)采购人:四川检察官学院
(二)联系人:文老师、高老师
(三)联系电话:18880520701、18880520863
(四)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附件:1.学院厨房吊顶更换工程量清单
2.响应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