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单位食堂后厨维修改造期间职工供餐正常,现就中央厨房场地短期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公告时间:2026年11月4日-11月6日),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央厨房短期租赁服务
(二)租赁期限:短期租赁,使用天数据实结算,保底22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不用)。
(三)服务用途及模式:提供场地用于我单位职工一日三餐制作并送餐至我单位,餐食加工厨师及食材由我单位自行提供。
(四)餐食配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五)预算控制价:供应商按天报价,最高限价3318.75元/天,超过此限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书面响应承诺函)
(一)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厨房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3.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具有完善的独立功能区,能规划出各操作功能区:含冷库、冻库、洗菜区、粗加工区、荤素分隔切配区,至少3台大锅灶、2台小炒灶、2台24盘以上蒸柜给本项目独立使用,同时提供两台猛火灶至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供采购人使用,使用时间和中央厨房租赁时间一致;
4.场地为标准化中央厨房,24小时监控全覆盖,干净合规、无安全隐患,支持我方工作人员进场加工操作、提供一日三餐送餐服务及送餐设备清洗、场地日常消杀、垃圾清运、水电燃气正常使用保障;
5.具有配送餐的专用密闭运输车、保温箱及风热保温柜;
6.因食品安全及用餐时间需要,供应商应保证餐食制作完成装车以后,非高峰期时段25分钟内可配送至我单位,早餐、午餐和晚餐各送1次;
7.支持短期按天租赁,保底使用22个工作日;
8.可配合采购人现场踏勘、资质核验;
9.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三、报价组成
报价为包干价,各项费用及合计均按天报价,包含中央厨房租用、运输车含司机、运输保温箱及风热保温柜、送餐餐具清洗及人工费、水电气能耗、中央厨房场地垃圾处理、场地食品安全责任险、税费等全部费用,若有其他收费项目,请在报价表中自行添加。
四、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中央厨房详细地址;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4.对本询价公告内第二项目实质性要求提供书面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请于规定时限内,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送达至我单位联系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并签字确认,为避免响应文件丢失,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2号楼4楼。
七、评审方式
(一)完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提交资料有效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评标法。
(二)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采取现场踏勘的方式对供应商是否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进行核验,若不达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顺位递补,以此类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6581479;18880520609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