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专项回访工作

8月12日,渠县检察院对何某司法救助案开展专项回访,实地了解当事人家庭近况。被害人何某夫妇年迈体弱、以务农为业,遭限制行为能力人殴打致轻伤二级,因获赔不足陷入经济困境。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压力。经回访,当事人身体逐步康复,家庭生活回归平稳,渠县检察院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做实民生检察保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省、州检察院到得荣、乡城、稻城县调研指导刑事检察工作

8月12日至13日,四川省检察院、甘孜州检察院调研督导组深入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会上,调研督导组听取了三地近年来刑事检察工作汇报及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结合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三地检察院各项刑事检察工作进行细致点评与精准指导。针对下一步工作,调研督导组提出要深挖培育典型案例、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得荣、乡城、稻城县检察院表示将认真落实省、州检察院各项工作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制定整改举措,持续夯实刑事检察履职根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川渝检察携手共护毗邻区域生态环境

8月13日,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法院在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组织开展巡回庭审,对一起跨区域非法狩猎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川渝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周边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共50余人到场旁听。结合案件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生态修复意愿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全面采纳并当庭作出判决,清晰展示了非法狩猎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追责与生态赔偿的双重法律责任,让在场群众直观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代价,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警示教育效果。庭审结束后,川渝两地检察干警现场以案释法,向群众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普及陆生野生动物的核心价值以及非法捕猎的危害性,凝聚全民守法、全民护绿的治理合力。
普法宣传进车站 让法律条文“典”亮生态旅途

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站在成都东客站候车大厅联合搭建普法宣传点位,检察干警与车站工作人员向来往旅客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宣传纪念品等,结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制度规定,引导旅客增强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此外,成铁检察机关法治宣讲队还向外省来川的小学生游学团专题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知识,阐释了法典将全国生态日上升为法律规定、将“两山”理念转化为法治实践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