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哪些重点,热点聚焦,一目了然。
焦点一:实现从“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深化
各级检察院党组将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增强行动自觉,实现从“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深化,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范围,构建层级责任体系,完善保障推进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省检察院将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主体责任越向下越弱化、层层递减,坚决防止“中梗阻”问题发生。同时,坚决严肃问责、追责,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究,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焦点二:营造从严治检新常态
四川检察机关将把守纪律、讲规矩理直气壮地讲,实实在在地抓。在行动上,将以更高标准落实各项规定,在抓好整改落实、深化突出问题整治、完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上持续发力,形成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新常态。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和公开曝光力度,对那些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心理,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焦点三: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紧密衔接起来,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行为,按照王东明书记指示和省院安排部署,扎扎实实逐段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将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引以为戒,找准病根、建章立制,进一步促进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倒逼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焦点四:三个方面强化监督制约
第一,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健全各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及检察长的监督。探索建立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检组述责述廉机制,层级约谈制度。第二,进一步健全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把严格落实责任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检察官惩戒办法等制度,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用强化责任倒逼公正司法。要完善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相衔接机制建设,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的综合效能。坚持以公开促公信,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司法透明度,引导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力支撑。第三,进一步改进巡视工作制度机制。着重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反馈工作,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真正把检察巡视这把“利剑”用好。
焦点五:保持惩治违纪违法高压态势
紧紧抓住执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办力度,同时,健全完善举报机制。对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程序的坚决移送,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真正取信于民。对反映失实的,必须以适当方式及时说明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维护检察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力度,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对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通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