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院公诉三处为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的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办案检察人员在审查一起抢劫死刑上诉案时获悉,被害人杨某生前依靠经营服装店谋生,其夫常年在外打工,二人共同抚养一名正在上高中的儿子。杨某遇害后,其父悲伤去世,其子也因悲伤辍学,性格变得十分内向,暂时由杨某母亲照顾。被告人至今未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家属因经济困难无法对被害人儿子进行相关诊断与治疗。
办案检察人员及时向处领导汇报了被害人家庭困难的情况,并按照处领导要求,到宜宾市长宁县被害人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和被害人家中走访调查其家庭状况,收集司法救助所需的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公诉三处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到了司法救助款。2015年5月20日,省院公诉三处、申诉处及长宁县检察院的干警将救助款送到被害人母亲马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