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托信息化技术将纸质案卷材料转化为电子档案,并提供案件材料和相关信息检索、查询、复制、利用的电子卷宗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该系统包括电子卷宗制作、阅卷、案件分析、审查合成、证据管理、出庭一体化和律师阅卷7个子系统,未来还将实现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电子检委会、大数据案件分析等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标志着全省检察业务信息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集中研发,分批部署。省检察院、资阳市检察院联合相关研发机构,历时6个多月完成了电子卷宗系统研发。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实施方案》,确定了前期准备、动员培训、全面推进三个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确定资阳市检察机关、成都市部分检察机关为试点单位,不断优化完善系统。通过动员培训、全面推进两个阶段的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做好培训、硬件设备和人员准备。目前,三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截至7月,电子卷宗系统已完成6次重大升级,卷宗制作、阅卷、一审公诉案件证据分析、审查报告自动生成、律师阅卷、出庭一体化等功能已经成熟。
二、建立机制,强力推进系统应用。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作出硬性要求:从7月1日起,凡没有制作电子卷宗的一审公诉案件,本院领导不予审批,上级院不予受理。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部署应用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参训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实地调研,掌握上线情况、没上线原因,抓好推进应用工作。开展检务督察并将结果纳入目标考评,重点督察各地全员、全面、全程制作并规范使用电子卷宗情况。统筹制作幻灯片、教学片、宣传片,综合宣传电子卷宗系统基础架构、基本功能、操作技巧,广泛宣传电子卷宗的便捷性和对信息化建设的深远影响。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和出庭公诉、律师阅卷等工作环节,重点宣传电子卷宗部署应用情况及系统智能化、开放化价值。
三、围绕“证据分析”,突出“三个服务”。一是全程服务办案。承办人利用证据管理功能,自动汇总证据使用情况,避免遗漏事实或证据,提升办案质量;在完成每个证据的分析后自动生成案件审查报告,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导出案卷光盘,方便律师阅卷。通过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共享,为上下级院提送案、多人同步阅卷等提供了便利,减少报送、复印等司法成本。二是全面服务管理。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对案情、证据等情况进行静默式监控。借助电子卷宗系统,可对特定种类案件进行异地交叉质量评查,减少传统质量评查中调卷、集中人员等困难,提升了管理实效。管理人员从知晓承办人办案件数到把握个案详细信息,从固定的办案期限预警到动态的办案进程实时监控,实现了管理精细化。三是全力服务决策。领导在讨论、审批案件时,可以通过链接倒查功能直接查看承办人做出具体结论所依据的原始卷宗材料,使决策依据更加充分,避免片面依靠承办人意见作出不当决定。通过电子卷宗检索功能,可以对扫描采集的大量案件信息进行充分挖掘、深入分析,形成更加完整、真实、针对性强的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