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院申诉处为被害人家属舒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2005年4月,舒某某之子因与李某某发生纠纷,被李某某持刀刺死。后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5年初,舒某某以不服省高院刑事裁定为由向省院提出申诉,省院申诉处经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无不当。但民事赔偿执行未果、加之舒某某年老多病又无生活来源,仅靠捡垃圾维持生计,生活确实困难,遂决定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干警对特困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充分彰显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能为当事人雪中送炭,保障基本生活,使其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