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片会精神,11月17日,省检察院在广元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推进会,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的成效和主要不足,研究部署整改落实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晓勇,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广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柏延林主持会议。各市分州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和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上,泸州、德阳、广元、内江、南充、宜宾、资阳、甘孜等8个市级院分别从查摆问题动真格、强化外部监督、保障律师权利、着力建章立制等方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张晓勇副检察长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有担当正视差距,务求思想认识更统一。自今年4月转段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聚焦司法不规范问题,以查摆梳理问题、剖析原因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对照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查摆问题不深入、工作开展不平衡、结合业务工作不紧密等问题。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明确为违纪行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同时又是宪法确定的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严守上令下从、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高检院部署的工作不能讲条件、不能讲困难,只能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通过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各地要以刚性的制度执行和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要有勇气自曝家丑,务求查摆剖析更深入。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转段之前这段时间,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不规范问题是否找准找全,不规范原因是否剖深剖透,不规范案件是否真查实办。第一,要往重点问题上深入。要把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的不规范问题作为查摆、整改的重中之重。自侦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八项禁令”,用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查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侦监、公诉、控申、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反向检视功能,倒逼自侦部门规范司法。第二,要往分类定性上深入。要厘清类别,将查摆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分析,逐一分门别类,区分突出问题与一般问题、普遍问题与个别问题、表面问题与深层次问题。要分别定性,按照思想观念、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制度缺失等问题的不同性质归类整理。要筛选重点,将同类问题按照性质严重程度进行排列组合,抓住反面典型。第三,要往原因根源上深入。要抓住办案人员这一核心,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政绩观、廉洁司法、制度执行和制度漏洞等方面,从深层次上找原因、挖根源,不断强化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源头控制。
三是要有决心动真碰硬,务求整改落实更有效。第一,要把整改落实效果体现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上。要自觉把专项整治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借力,以规范促办案、提质量、保发展。要紧紧围绕检察职能作用,找准司法办案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要运用好办案方法和策略,把握好办案时机和节奏,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做到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第二,要把整改落实效果体现在查处不规范典型案件上。要加大对律师反映不规范问题的查处力度,凡是收到律师实名反映的个案,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复、处置规范、反馈及时。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惩戒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纠错从严、问责从严。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抓紧在本地区通报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司法不规范案件,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第三,要把整改落实效果体现在增强制度规范执行力上。要加强对办案过程和重要节点的监控,推进案件评查逐步向统一组织、有序开展、常态落实、规范操作方向发展,通过强化案件管理推动制度执行。要坚持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倒逼制度执行。要针对本地区司法不规范的集中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健全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机制,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