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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动态
锦旗情深
2025-09-05
近年来,省院公诉三处立足二审命案办理职责,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赢得群众赞誉。近日,该处办理的陈某某抢劫抗诉一案获最高法院核准。
2016
年
1
月
13
日,被害人家属十余人专程从四川绵竹赶来,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省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尽心履职、公正办案表示真诚感谢。
该案被告人陈某某以倒卖古董为名骗得被害人信任后将其骗至偏僻路段,采取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被害人颅脑严重受伤。一审法院仅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死缓。省院公诉三处办理该抗诉案件过程中,承办人认真审查,积极调查取证,不仅亲自走访被害人及其家属,了解被害人伤情,还制作了被害人生活情况录像作为证据;另一方面,因案发后五年来被害人伤情持续恶化,智力严重下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承办人认为确有必要进一步确认其伤残等级,遂督促公安机关对被害人伤情进行补充鉴定,最终确认已构成一级伤残。经研究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抢劫虽然未致人死亡,但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给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社会后果极其严重,又具有多次盗窃、抢劫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极大,一审法院对其量刑明显畸轻,应予支持抗诉。省法院最终采纳了省检察院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陈某某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王小兰处长表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公诉三处将继续在办案工作中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