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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强调部署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深入推进禁毒斗争

  2025-09-0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对全省禁毒工作的最新要求,5月1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暨禁毒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罗春梅,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先琼、立克幸义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公诉、侦监、未检部门负责人、各市级检察院、部分基层检察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对2014年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惩防毒品犯罪及开展禁毒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职责。清醒认识当前全省依然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对禁毒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担当意识,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二、强化司法打击,努力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以“零容忍”态度坚持高压严打方针不动摇。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将毒枭、职业毒贩、再犯、累犯、主犯、教唆利用特殊人群贩运毒品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二是依法从快批捕。坚持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为主的原则,准确把握毒品犯罪的证据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及时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三是树立积极起诉观念。正确把握毒品犯罪案件起诉的证据标准和证明标准,强化诉前主导,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切实防止打击不力、放纵犯罪。四是强化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充分利用“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毒品犯罪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及违法发还、处置涉案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依法纠正漏罪、漏犯。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开展抗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五是注意发现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加强内部协作和案件审查,对于发现的涉毒职务犯罪线索,依法移送自侦部门查处六是依法准确适用死刑。准确把握死刑适用标准,夯实证据基础,全面查清量刑情节,依法提出适用死刑的意见,发挥死刑刑罚对毒品犯罪特殊的打击震慑效果。七是综合运用惩罚措施。依法摧毁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加大查处涉毒洗钱犯罪力度。

  三、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积极提供治理对策建议。大力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易制毒化学品和药品监管、快递行业监管、娱乐场所监管等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漏洞要及时研判,运用调研报告、情况反映、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二是积极参与禁毒重点整治。针对我省境外毒品渗透加剧、省内制造合成毒品严重和外流贩毒突出等问题,积极配合禁毒委及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解决方案,联合制定执法意见。加强对外流贩毒案件管辖、特殊人员适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法律适用研究,提供司法支持。三是积极开展禁毒预防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预防教育,继续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的“6.26禁毒宣传周”活动;落实国家“6.27”工程要求,增强青少年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和拒绝毒品的自觉,加强对涉毒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毒品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探索开展涉罪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认真贯彻国家“8.31”工程要求,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起诉的涉罪吸毒人员,协调社会保障、司法行政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在戒毒康复、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帮扶。

  四、强化技能训练,打造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专业化队伍。深入分析研究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和诉讼规律,加强专门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掌握涉毒法律司法规定。深入学习、全面掌握、熟练运用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的实体性法律规范、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把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关。二是着力提高证据审查运用能力。针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难点,着重培养办案人员补充发现固定证据、运用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和矛盾、综合分析判断和认定事实证据的能力。三是加强庭审指控论证抗辩训练。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应对练兵,采取案例式教学、模拟庭审、“四庭”活动等形式,针对性提高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实战能力,推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