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首批试点的3个地区11个试点检察院已遴选产生入额检察官368名,在试点的基础上,本次全省三级院共有6227名检察人员参加入额遴选,其中5473名参加笔试考试、考核,754名符合条件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参加考核,最终拟产生4354名入额检察官,入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5%以内,同时为未能进入员额、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和实行员额动态调剂留下空间。此次检察官入额遴选考试严格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由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进行命题、制卷及阅卷。考试以闭卷方式对参加考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综合论述等能力进行了检测。考试内容紧贴检察实务,主要检测检察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入额遴选的目的就是让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较高、司法经验比较丰富、能独立办案的检察官进入到员额,把他们放到一线办案,从而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加强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此次入额笔试只是我省首轮员额制检察官产生的第一步。接下来将对通过笔试的拟入额检察官进行业绩测评、民主推荐,并将对其政治素质、办案履历、办案业绩、党风廉政建设、职业操守、从业经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此次入额工作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和实绩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标准进行排名,按1:1.1的差额,将拟入额检察官人选报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从而确定最终的入额检察官人选,交由省检察院组织分级提交各地人大确认或任命。
